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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出于公,公出于道 ——淄博仲裁委培训所得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 ——淄博仲裁委培训所得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 ——淄博仲裁委培训所得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 ——淄博仲裁委培训所得

细雨霏霏,一扫酷热,淄博仲裁委员会新聘仲裁员培训班于八月二十五日在淄博饭店黄山厅成功举办,我所陈红梅律师作为新聘仲裁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新聘的仲裁员多来自于高等院校、金融保险机构、退休法官、资深律师及其他领域,不乏知名法学教授和各行业精英人士。 培训首先由淄博仲裁委秘书室主任李树国介绍仲裁的特点,李主任强调了仲裁的自主选择性、专家办案专业性以及国际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独立性、经济性等特点,并带领仲裁员们认真学习了《仲裁员守则》、《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廉洁办案五项禁令》、《仲裁员办案常见问题处理》,严格界定仲裁员在仲裁程序中的五十种不恰当行为。 随后,李主任介绍了淄博仲裁委的队伍组成情况,不仅包括淄博当地人员,而且包括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及大型企业等专业人士。李主任同时也表示,虽然人数不少,但真正具备办案能力的还在少数。能够组织、驾驭庭审,书写较高水平的裁决文书的仲裁员,依然是当务之需。 培训的第二项内容是由山东长城长律师事务所的刘纳新律师介绍长期担任仲裁员的心得体会,与大家交流了如何才能做好一位仲裁员。刘律师谈到:“我们大家因法结缘,争取在淄博仲裁这个大平台做出贡献。” 作为一名仲裁员,要坚持仲裁宗旨,崇尚“卓越而富有贡献”的精神,不断学习不断实践提升自身的仲裁能力,切实挑起淄博仲裁员的担子! 最后,仲裁委李红升主任讲话,李主任对大家入选仲裁员表示了祝贺,要求大家珍惜仲裁员称号,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社会公德的践行者、行业人才的佼佼者、调纷止争的驾驭者。 通过以上培训,大家感觉受益匪浅,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