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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十佳律师——陈红梅

  近年来,全市广大律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淄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推动律师工作创新发展,在建设法治淄博和经济文化强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律师协会开展了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经各区县律协工作站、各市直律师事务所推荐,并征求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市律师协会评选了十位十佳律师,本所陈红梅律师为其中之一。 2016年,陈红梅律师共为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始终严格按照法律顾问服务要求履行职责,做到预防在先,减少纠纷。期间草拟合同及各种法律文书百余件,讲授法律课程十余场,代理顾问单位民事纠纷案件二十三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全年共办理民事、经济及其他类案件五十余起,收费三十余万元。代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能以创建和谐社会为己任,通过大量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促成调解,所代理的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上,获得法院及各方当事人的好评,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纠纷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全年办理重大及群体类案件三件,均以调解结案,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努力。全年里认真完成律师行业继续教育活动,多次自费参加行业及相关法规的深入学习活动。并且作为专业委员,担任了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论文初选的评委。同时组织、指导全所律师集体学习与讨论,以便更早、更快地掌握最新法律法规,更好地做好各项法律服务。 在新的一年里,陈红梅律师表示依然会以一名优秀律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热情服务。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协会的带领下,争取法律服务的水平和成绩再上新台阶。